文旅产业创意及消费聚集区项目第一标段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版)》的有关规定,对文旅产业创意及消费聚集区项目第一标段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CG-******-11236
1.2项目名称:文旅产业创意及消费聚集区项目第一标段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
序号 | 劳务名称 | 数量/工程量 | 计时/计件 | 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用工人数 | 税率 | 合计(元) | 备注 |
1 | 防水工程(两层柔性防水)-劳务分包 | 12900 | 计件 | 平方米 | 20 | 55 | 3% | 258000.00 | |
2 | 模板安装-劳务分包 | 22500 | 计件 | 平方米 | 55 | 260 | 3% | ******.00 | |
3 | 外架搭设-劳务分包 | 8486.73 | 计件 | 平方米 | 40 | 70 | 3% | 339469.20 | |
4 | 明框玻璃幕墙-劳务分包 | 2528.9 | 计件 | 平方米 | 300 | 170 | 3% | 758670.00 | |
5 | 铝单板幕墙-劳务分包 | 5560 | 计件 | 平方米 | 280 | 320 | 3% | ******.00 | |
6 | 金属格栅幕墙-劳务分包 | 785 | 计件 | 平方米 | 270 | 60 | 3% | 211950.00 | |
7 | 金属窗及金属格栅窗-劳务分包 | 1287.8 | 计件 | 平方米 | 240 | 75 | 3% | 309072.00 | |
8 | 采光天棚-劳务分包 | 116.2 | 计件 | 平方米 | 340 | 15 | 3% | 39508.00 | |
9 | 瓦屋面-劳务分包 | 4355.14 | 计件 | 平方米 | 60 | 60 | 3% | 261308.40 | |
10 | 主体砌筑加气混凝土维护墙-劳务分包 | 1860 | 计件 | 立方米 | 340 | 140 | 3% | 632400.00 | |
11 | 抹灰工程-劳务分包 | 15700 | 计件 | 平方米 | 40 | 130 | 3% | 628000.00 | |
12 | 外墙保温工程(岩棉板)-劳务分包 | 2258.67 | 计件 | 平方米 | 50 | 25 | 3% | 112933.50 | |
13 | 屋面保温工程-劳务分包 | 5179 | 计件 | 平方米 | 12 | 15 | 3% | 62148.00 | |
14 | 细石混凝土地面-劳务分包 | 7132 | 计件 | 平方米 | 17 | 30 | 3% | 121244.00 | |
15 | 细石混凝土屋面(含找平、找坡、刚性层)-劳务分包 | 5179 | 计件 | 平方米 | 50 | 55 | 3% | 258950.00 | |
16 | 涂膜防水-劳务分包 | 12789 | 计件 | 平方米 | 15 | 40 | 3% | 191835.00 | |
17 | 力工-劳务分包 | 1410 | 计时 | 工日 | 190 | 8 | 3% | 267900.00 | |
18 | 技工-劳务分包 | 3290 | 计时 | 工日 | 310 | 20 | 3% | ******.00 | |
合计 | ******.10 |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服务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9月15日
1.7质量标准:合格
1.8付款方式:劳务报酬支付前乙方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9最高限价:******.10元(备注:最高限价为已包含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00:00至2025年09月07日00:00(北京时间)。
3.2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获取文件登记表,投标人详见附件需自行下载。
3.3文件费15******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对应位置,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审核通过后联系代理机构线下获取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保证金形式:
(1)采购保证金形式:公对公汇款或投标保函。
(******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3)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165000.00元,大写拾陆万伍仟元整。
(4)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汇款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4
注:汇款须备注文字“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
******银行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2交易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4.3投标保函有效期:60天。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
6.******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有限公司发布的“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 ,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
账户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CG-******-11236
8.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有限公司CG-******-11236)
8.3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8.4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8.5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平台中标服务费(由睿采网)收取)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公司收取),请各潜在供应商熟知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组成。
九、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意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工程发展事业部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宝清分公司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北兴家源2号楼17号车库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35号投资大厦17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8077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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