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历史建筑粤汉铁路流溪******人民政府。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比选,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及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历史建筑粤汉铁路流溪河大桥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
2.2比选编号:HMCG-******
******人民政府
2.4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854988.26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7278.50元,暂列金额为63046.06元,非竞争性费用不可变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应答,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2.6工程规模:粤汉铁路流溪河大桥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上跨流溪河,与河道正交布置。该桥始建于20世纪初,现为广州市历史建筑。桥梁全长158.92m,跨径组合为(19.89x6+19.79x2)m钢桁架简支梁桥。上部结构主梁1-6跨,梁宽2.23m,第7、8跨梁宽5.10m。本桥为既有铁路桥改造为人行桥。人行桥位于架边缘,使用钢牛腿支撑,牛腿与主梁采用铆接+焊接方式连接。桥面板采用预制混凝土板铺筑。(具体内容以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7比选范围及内容:本桥为既有铁路桥改造为人行桥。人行桥位于架边缘,使用钢牛腿支撑,牛腿与主梁采用铆接+焊接方式连接。桥面板采用预制混凝土板铺筑。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8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标准要求为合格,施工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的承包方式。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量结算,项目措施费总价包干形式。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3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参选人名称一致);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参选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参选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比选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参选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3.2项目经理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3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比选。
3.5参选人已办理比选登记手续及领取比选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资格审查、评审方式:
******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可在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将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办理比选登记申请手续(邮箱地址:******),比选登记的同时发放比选文件,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5.2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按以下所要求提交资料,自行增加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参选人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凡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1)比选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参选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5.4本项目参选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比选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5.5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比选文件,并从发售比选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7个日历天。
6.比选文件的递交
6.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
参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会议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6.2比选人将不召开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单位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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