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编号:2025-J-0919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服务商参加公开招标活动,服务商计划资金已落实,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博州磨煤机货物运输项目。
******有限公司。
3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4 ************有限公司厂区运送至项目收货地。
二、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运输。
******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宾西街1743A号、世纪大街3388号);
******有限公司。
4 运输距离:4245公里(百度地图导航)。
5 货物承运日期:以实际发运日期为准;
货物到货日期:以实际到货日期为准。
6 报价次数:1轮,递交时间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的递交)。
******集团公司电子承兑,付款比例为全额付款。
设备运输结束后,采购人收到全部设备发运清单回执后,出具合同双方共同签证的《产品运输完工证明》交1份交由托运方,且承运方应开具全额发票给托运方后,托运方可根据运输合同执行情况付款。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合同没有预付款,由承运方自行垫付,托运方接到货验收无误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承运人的运输费用(如产生因招标人引起的压车,需按中标结果压车费用执行)。
8 货物运输要求:见货物运输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内道路运输许可证。
2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3个设备类的运输业绩且每个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服务范围的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页)。
4财务要求: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信誉要求:投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必须响应我司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工期要求、质保期要求。
9 投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前在******有限公司合格承包商/服务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2日10:00前在中国电建数智化平台(******,以下简称“数字化平台”)上回函确认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2、有意参加竞标并回函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竞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竞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购买竞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竞标文件人民币(大写):0 元整 (¥0 元)。
五、竞标文件的递交
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8;方式(2)请登陆******/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竞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竞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开标采用集中解密方式,无需竞标人签到以及解密。
2、竞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竞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竞标文件的投标人。
******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竞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竞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竞标与采购网(******)、中国电建数智化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宾西街1743A号
邮 编: 130033
联 系 人: 季金阳
电 话: ******
电子邮箱: ******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机构:******有限公司
电 话: ******
十、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