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安防及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三次)
原项目编号:2025ANNGZ00289
原公告日期:2025-08-1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安防及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三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ANNGZ00289
各投标人:
“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安防及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三次)”项目(项目编号:2025ANNGZ00289)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提问1:1、对详细评审标准中 2.2.2(2)投标人业绩要求,本工程仅仅是文化展示中心项目,可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文******居、遗址、墓葬(群)等等。文化中心仅仅是公共建筑,不应限定行业,应该只要公共建筑类业绩即可,此招标文件系有人故意操控,对投标人不公平。
答:庐江县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庐江县博物馆)安防及智能化设计一体化项目不同于普通公共建筑,其安全防范工程以保护国家珍贵文物为目标,有专门的国家标准和建设程序要求来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对设计与承建单位的技术实力要求较高。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居、遗址、墓葬(群)等等,具有广泛性且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招标需求,不属于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
提问2:对安防及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要求,其实就是要求施工单位既有施工业绩也有设计业绩,对于允许联合体失去意义,分析如下:施工单位一般很少有智能化的设计业绩,所以需要同其它设计单位有设计业绩组联合体互补。也就是说:此项要求设计施工必须是一家单位。
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家提供均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旅游局******有限公司
******街道城东公园南停车场内正东方向 ******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14层
邮编:231500
联系人:余工
电话:0551-******
******有限公司
******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
2025年08月18日
第1次
附件:
补疑.pdf
招标项目名称 |
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安防、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及采购安装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旅游局 |
项目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 |
庐江县文化展示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移湖路和金牛路东南,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3.3969万平方米。目前项目1期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本次采购意向主要是该项目的安防及智能化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
1000.0万元 |
资金来源 |
其他 |
招标项目类别 |
工程 |
招标项目所属行业 |
其他 |
计划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计划招标时间(填写到月) |
2025年05月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03日 |
联系人 |
方工 |
联系方式 |
0551-****** |
备注 |
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
附件: